人事科
申办条件在本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
申报表
所需材料业绩档案
论文及相关证书复印件
申办时间10月—12月,具体时间根据上级通知
办理程序1. 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,提供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,并在学校规定的场所内公开展示5个工作日;
2. 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,审核过的材料须有书面审核意见,并由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加盖公章;
3. 校聘任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,提出书面推荐意见,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;
4. 局职改办受理学校提供的材料,交区学科专家评议组评议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,并将评议结果报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核委员会;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审核委员会以投票表决形式确定审定意见;
5. 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评聘结果通知书,做好聘任工作。
办理期限2-3个月
收费标准不收费
政策依据沪教委人【2009】51号文、沪教委人【2004】77号文沪人【2004】128号文、青教人【2011】15号文等
查询方式相关学校
监督投诉青浦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:69713952
青浦区教育局信访办 电话:69713869
申办主体在本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